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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网售处方药 方便的同时还有什么
2024.06.23来源: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保险

  如今,你只要在手机上登录网络购药平台,上传处方,待线上医生接诊并开出处方后,便可缴费购药,在家坐等药品送上门。这种快捷的购药方式给老百姓带来了便利,免去了他们去医院挂号、就诊、缴费、取药等环节。在迎接新业态的同时,我们对其了解多少?网售处方药还有哪些待完善之处?行业该如何规范发展?本期“聚焦零售药店”专栏采访了该领域的专家和从业者,请他们分享各自的观点。

  新需求催生新业态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保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傅虹桥表示,人们对网络购药的新需求促进新业态的产生。随着电商的崛起,互联网购物成为新的主流购物渠道。然而,在2022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前,我国网络购买处方药尚处政策模糊地带。“但是,随着人们网络购药需求的增加,尤其是疫情期间人们感受到其带来的便利,推动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最终出台。”傅虹桥说。

  据傅虹桥介绍,2022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与政策相继发布,进一步促进了药品网络销售、医药电商的规范发展。

  一组数据足以证明药品网络销售行业的迅猛发展。商务部于2023年11月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为2358亿元(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占同期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8.6%。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709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0.1%;B2B(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业务销售额1531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64.9%;B2C(企业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业务销售额118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0%。订单总数25489万笔,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订单数4551万笔,订单转化率95.8%;B2B订单数7197万笔,订单转化率97.4%;B2C订单数13741万笔,订单转化率95.0%。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活跃用户量48万,B2B网站活跃用户量104万,B2C网站活跃用户量7779万。

  “药品网络销售平台销售量的急剧增加,印证了老百姓对网络购药的需求之大,也说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傅虹桥说,“从在网络上下单到收到药品可能用时只有半小时,网络上销售的药品品种相当于所有实体零售药店品种的集合,一些药品的价格比实体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低,能买到一些在本地实体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买不到的药品……这些优点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网络购药的便利,更加促进了新业态的繁荣发展。”

 新业态呼唤强监管

  新业态的产生必然面临新问题,网售处方药也是如此。据傅虹桥介绍,2005年,我国相关部门就在讨论网售处方药的相关问题。一方面,网售处方药给患者带来了便利,且随着互联网诊疗的迅猛发展,要求解禁网售处方药政策的社会呼声极高;另一方面,网售处方药或可增加处方药滥用风险,从而带来安全性问题。在此背景下,国家药监局多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出台《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网售处方药政策也终于尘埃落定。

  据傅虹桥介绍,该办法针对先购药后补处方,即“先药后方”问题,出台具体监管细则,从而明确“先方后药”,尽最大可能确保处方药的使用安全。该办法的第二章针对药品网络销售出台相关规定,第三章针对第三方平台有监管要求,第四章针对监管部门提出工作职责。简单来说,药品销售企业负责通过网络卖药,销售相关的责任由企业负责,如验证处方真实性、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搭平台并提供交易服务,而不直接销售药品,仅负责药品展示、交易等环节,还要对销售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药监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文件等按照职责分工对第三方平台和销售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为了强化“先方后药”,该办法还有其他规定。据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邵蓉介绍,该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资质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接收的处方为纸质处方影印版本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处方重复使用。“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实名制购药、强制性签订协议等要求来确保处方来源和处方药去向的真实性,明确处方不仅是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出的,处方的开具还应基于患者的真实医疗需求,同时避免处方重复使用所带来的风险。”邵蓉说。

  同时,该办法的第十三条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应当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展示,并在相关网页上显著标示处方药、非处方药;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此外,去年6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站(含应用程序)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页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证、用法用量等信息”进行了再一次明确。“这项要求的目的是避免患者在网络上受到诱导和误导,以避免‘先药后方’现象的发生。”邵蓉说。

  强监管后还应打补丁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规范网售处方药起到关键作用,但在实操层面仍有一些政策待完善之处。

  比如,在购药流程方面,记者在某平台上打算购买处方药阿莫西林。当在该平台上搜索阿莫西林后,该平台网页上会显示出各种厂家的不同规格和剂型的阿莫西林。随便选择一款药物后,在该网页的最下端标注:没有处方怎么办?点击“开方买药”后立即购买。点击“开方买药”后,网页跳转到填写问诊信息页面。记者随意点击一些疾病名字,并勾选页面下端“我确认已确诊此疾病并使用过该药,且无过敏史、无相关禁忌证和不良反应”,便可点击“免费问诊开方”,进入下一步的医生问诊开方页面。之后,在线的医生并没有要求上传首诊病历和既往处方药开具历史,便开出了处方,随后即可付款购药。

  然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规定,互联网医院须有实体医疗机构作为依托,不得为首诊开具处方,只能为复诊或常见慢性病患者开具处方。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在给记者的文字答复中表示,在该平台上,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限制。用户必须提供有效的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且平台会对每次购买的处方药数量进行审核和确认,防止处方药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这实际上就是形式上满足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先方后药’的规定,但‘先药后方’的问题在实操层面还没有得到解决,老百姓依然能先通过平台搜索药品名,再通过简单的方式获取处方从而实现购药。”傅虹桥说。邵蓉也表示,这其实只做到了形式上的合规,但实质上患者用药的安全风险依然很高。网售处方药平台的经营者应对此给予高度关注,不要心存侥幸。

  此外,为了确保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在网络上销售,由国家药监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然而,对于禁止清单中所列的部分药品,行业内是有不同看法的。”傅虹桥表示,比如,行业内认为,有些中药配方颗粒的安全风险并不是特别高,但也被列入清单,而安全风险较高的一些药品又没在清单中。“我觉得,禁止清单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随着实践的深入,禁止清单一定会越来越完善。”

  “还有,网站上不能展示处方药相关信息的问题,也在业内广受争议。究竟是不能展示处方药的通用名,还是不能展示商品名?这些问题都有待明确。”傅虹桥说。

  据了解,为了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药监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已发布5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相信在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和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网售处方药一定会在方便老百姓的同时发展越来越规范。”傅虹桥说。

  论药:需要政策的完善 还需要健康素养的提升

  方便、便宜,是网售处方药行业的标签,同样,有待规范也是其标签之一。

  对于该行业,之前一直争议较多。2022年,可谓是该行业的转折之年。这一年,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酝酿并争议许久的网售处方药政策终于尘埃落定,同时国家对行业也提出强监管的要求。

  经过多年发展,网络购物行业已经非常成熟,而网售处方药政策迟迟未放开,是源于对滥用处方药而带来安全风险的担心。强监管最为重要的目的是通过患者凭处方购买处方药、患者实名制购药、确保处方来源的真实性、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等手段,避免“先药后方”,从而让网售处方药行业得到不断规范发展。同时,为了防止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在网上流出,国家药监局又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政策落地实施以来,网售处方药行业得到规范,发展日趋成熟且迅猛。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乱象仍然存在,“先方后药”在某些方面也只是做到了形式上合规。如何从形式走向实质,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多有实操意义的政策补丁。

  除了强监管,老百姓健康素养和合理用药意识的提升也非常重要。治理任何一个行业乱象都需要疏堵同施,仅靠政策上的堵,其效果还远远不够。就网售处方药行业而言,提升老百姓的健康素养和合理用药意识就是一种疏。怎样才算具有较高的健康素养和合理用药意识?答案是患者一方面要对处方药潜在的副作用等知识有一定了解,另一方面要清楚处方只有处方医生才能开具,不能擅自为自己开方,要尊重基本的医疗行为。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鱼龙混杂甚至不正确的疾病科普知识充斥着各种网络平台。这就需要老百姓具有较高的健康素养,对疾病有一定的了解,对科普知识有辨别能力,不轻信所谓的用药知识,不通过搜索引擎为自己诊病,不在网络上凭自己的经验购买处方药。只有这样,才会从源头上大幅减少“先药后方”的现象,使各种强监管措施更有效。

  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严格遵守网络销售药品的相关规定,共同筑起安全用药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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