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5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制度,确保我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相关规定,省药监局起草了《甘肃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甘肃省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核查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是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719439516@qq.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2.《甘肃省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核查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