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信息 > 集中采购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新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的通知
2021.05.13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工作要求,现公布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新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明确新采购周期

  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新采购周期(第二个采购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布中选药品范围

  经征询相关企业意见,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仍由原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继续供应。(详见附件1)

  三、合理确定采购量

  新采购周期约定采购基数已由医疗机构参考上一周期约定采购基数和实际采购量自主申报,在此基础上,乘以约定采购比例,形成约定采购量。其中,为促进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对新采购周期约定采购基数显着低于上一周期约定采购基数的中选药品,适当提高了约定采购比例。对周期内药品实际需求量超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部分,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药品,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

  四、其他事项

   (一)2021年1月1日以来,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情况纳入新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的完成情况统计。

  (二)请各级医保部门继续落实好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考核、结余留用等配套政策措施,保障中选药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专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国采中选药品新采购周期供应表及约定采购量

   2.市州、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汇总表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6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6层618 电话: 010-68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