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放射性诊断、治疗药物的非临床研究研发与评价,我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基于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的当前进展和科学认知,对分别于2021年发布的《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2024年发布的《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了《〈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邮箱:
guanghm@cde.org.cn、zhaochunyang@cde.org.cn、cuil@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1 《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pdf
2 《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pdf
3 《〈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pdf
4 《〈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pdf
5 《〈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6 《〈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