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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课堂 | 常见的异地就医错误认知
2024.12.27来源: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误区一

  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异地住院天数有限制,住满10天或15天要出院再重新住院?

  正确

  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误区二

  所有的医药费用都能列入医保报销范围?

  正确

  医药费用报销严格执行三个目录,即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只有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才能按规定比例报销,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可以报销。

  误区三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必须回参保地报销?

  正确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回到参保地手工报销。

  误区四

  异地就医忘记备案,就不允许补办了?

  正确

  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按国家备案规定执行,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 5 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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