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零售双管齐下,药价治理又上一个新台阶。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第一批)的函》以及《关于请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价风险品种(2024年第一季度)核查处置工作的函》等两份文件在医药圈流传,目标直指部分被认定为存在价格风险品种,且有明确价格整改目标。
医院渠道:价格整改锁定这些目标
对于医院渠道,被认定为存在价格风险满足这样几个条件的品种:已整改药品同通用名其他厂牌价格明显偏高、销售费用率明显偏高、群众反映挂网价格明显虚高等存在价格异常情形,且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或近5年来连续涨价的药品纳入药品价格风险品种范围。
所谓已整改药品指的是,2022年医保局委托审计署就部分药企及药品进行一次价格专项审计,初步核查后发现四大问题:(1)平均成本与平均售价差异大;(2)原材料成本偏高;(3)销售费用率明显偏高;(4)大额销售费用去向存疑。此后,审计移交了116种存在价格问题的药品器械名单给医保部门,让他们进一步核查。2023年7月,医保局针对性给16个产地省医保局发文,要求他们对相关药品进行了专项价格核查。
药品价格治理大幕由此揭开。
2023年11月,针对价格核查发现问题,国家医保局下发《审计反映药品价格问题整改操作指引》的函,对于平均成本和平均销售价差异大,原料价格和销售费用率明显偏高,大额销售费用去向存疑等问题的药品明确整改操作指引思路。
2024年年初,医药圈流传出的《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知》显示,产地省医保部门对价格异常的药品进行了约谈,部分药品按要求承诺整改降价,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及时受理企业纠正虚高价格申请,下调至不高于整改后的挂网价格,不得以当地挂网程序等理由拖延降价进度,不得以撤网替代降价。
同时,国家医保局表示,经约谈,仍有少数药品耗材不符合从轻从宽情形但未降价或整改明显不到位,销售费用率仍大于50%,对此须坚决采取可用措施,进一步督促整改。自第一次约谈之日起,继续执行虚高价格满1个月的,依规开展信用评价,采取相应限制性措施。
此后,多省招采平台开始发布价格调整公告,落实价格整改的结果。这一波药品价格治理似乎落下了帷幕。
但,近日医药圈流传的国家医保局函件显示,药品价格治理仍在路上。总结去年对审计移交的价格异常药品整改的经验,医保局通过同通用名药品价格对比、销售费用率偏高、年销售额过5亿等几项指标,再次锁定了一批药品进行价格整改。这么一波波整改下去,预计还能继续维持高价的药品数量会越来越少了。
医院药价治理的几大目标
对于遴选出的这些高风险品种,医保局表示,其价格治理方法可以参照去年审计署移交药品价格治理的操作要求,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有两点:
其一,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的方式给药企施加压力。通知表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可采取公开问询措施,出具公开问询函,并在互联网公布,要求企业公开说明具体价格情况。
其二,上个月,因为价格异常国家医保局约谈了一些集采中选企业。随后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的信息显示,其价格异常是有部分药企利用了上市持有人制度漏洞。所以,文件还特别提醒省级医保部门:对企业反映停产停供希望免于价格整改的,要穿透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防止通过关联交易改头换面逃避监管。
同时,文件还明确了药价治理的几个期望目标:
首先是对国家组织集采中选品种,建议在非供应地区的挂网价格调整至不高于集采中选价的1.5倍或集采最高中选价。此前,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部分批次集采品种,现在这一要求可能会贯彻到所有批次集采中选品种了。
其次是,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明显高于同通用名已整改厂牌价格的,建议调整至不高于已整改价格的1.8倍以内。
1.8倍规则出现了,但是,笔者在这里还是要说一个但是:原研药会是一个例外呢?他们会不会被要求遵守这一规则呢?相信很多原研药的价格会超出已整改同通用名药品价格1.8倍,省级集采会对原研提出这种要求吗?不满足要求会暂停挂网吗?
再次,是同一药品涉及多个包装规格的,建议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调整理顺。这条比较容易理解,现在很多省份已经开始按照差比规则落地了。
最后,是当地挂网价格明显高于网络药店价格(暂以“外卖价”等短时送达模式的价格为主),由各省医保局综合研判,甄别并用好网络药店发现的低价。这条和零售渠道价格治理相辅相成。
药店价格治理也会影响到药企
医院药价治理的同时,药品零售渠道价格治理也提上了日程。其背景是,随着门诊统筹政策落地,普通门诊报销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成为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并能够享受较高报销比例。而在此过程中,国家医保局发现,部分门诊统筹定点药店,采取不公平的定价策略,对医保非医保采取不同结算方式、线上线下不同售药渠道,线下价格显著高于线上,造成医保资金损失。
据此,医保部门将定点药店零售价与省级集采挂网价格、网上药店销售价格(主要是即时送达价格而不是通过快递送达价格)对比后,找出了交易金额排名靠前同时价格差异较大的10个中西药品种。各省要根据各省情况依次排查这些品种,并督促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整改。
值得关注的是,在药店零售价上,医保局强调其价格要根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结算提取的数据计算,按照结算品种的销售金额除以销售数量推算。医保定点药店价格治理的方向非常明确:价格一定要合理。这个合理包括三个层面含义:
不能异常高价:定点药店实际销售价格不应高于本省药店销售价格众数;
不能显著高于网上售价:同一定点药店的线下销售价格不应明显高于该药店通过网络售药平台展示的价格。注意,这里的定语是显著高于,而不是高于,允许有10%~20%价格差异空间;
不能高于非医保结算的价格,纳入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不应高于非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即统一药品结算价格,不能因为是否报销有不同的价格。
虽然这是针对零售渠道的价格治理,但是,也会影响到药企的。文件表示,如果药价风险品种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显著高于定点药店售价、网络药店售价,省级医保部门可约谈挂网企业,督促药企下调价格,要接近药店众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