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卫中〔2024〕141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 号)、《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国健推委办发〔2022〕5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 〔2020〕16 号),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工作中的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疾控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中医药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