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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12.13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对着力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五级医疗保障经办体系,增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等等,都作出了重大安排部署。今年8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出台并于12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办理。这些,都为方案出台提供了方向和遵循。

  二、四部门联合发文对推进《实施方案》落地的作用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事项与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应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医保服务下沉办需要县、乡、村一体推动,无论是县级政务中心还是乡镇服务中心,都需要医疗保障、政务管理部门紧密协同。医保服务向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第三方延伸,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发力。四部门联合发文,有利于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整体推进。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事项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医保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治理创新,构建多方联动、覆盖面广、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全省医保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办理15项(含)以上,下沉村(社区)办理7项(含)以上,具体由各州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方案》还要求承办医保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布局合理,能满足“15分钟便民圈”需要,方便群众“就近办”“一站办”。《实施方案》对下沉办分别提供了乡级和村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参选清单,乡级可从提供的32项事项清单中选取15项,村级可从提供的23项清单中选取7项。《实施方案》对延伸办提供了38项业务清单供第三方机构选择。

 四、《实施方案》对下沉办明确哪些要求?

  一是要坚持县乡村三级一体推进,做到医保服务“乡有窗”“村有点”,要求要强化培训,提升能力;二是要坚持应放尽放与能放才放相统一,做到循序渐进、科学合理选择下放办理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服得好;三是坚持下沉办理与本级办理相贯通,做到下放事项上级也要能办;四是要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方式相结合,提供线上线下、帮办引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提升下沉办、就近办体验感。

 五、《实施方案》对延伸办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明确了延伸办的范围,即具备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大型企业、高校等参保单位;二是第三方机构需要与医疗保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及延伸服务事项、权限管理和保密内容等要求;三是明确第三方机构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医保服务站”标识牌,划定一定区域设置,有专区或专柜服务,并对标识标牌作出了规范,提供了参考样式;四是要求医疗保障部门要强化与第三方机构的联动推进,科学布点、开展培训、加大宣传、强化管理,确保把“延伸办”办成群众的“放心办”。

 六、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开展总结宣传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明确要求,确保下沉办延伸办成为医保服务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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