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河北组织开展的药品带量采购将开始。
01、河北药品集采将开始
8月7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加快数字证书申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河北省近期将组织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据业内消息,河北省近期开展药品集采数量较大,可能近百个。
今年年初,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量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今,河北省牵头开展的药品集采包括河北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51个。河北省组织药品集采基本为一年一次。
除国采外,河北省参与的药品集采联盟包括湖北中成药、京津冀等跨地区联盟带量采购。
在国家医保局对集采的定调下,河北省本次组织开展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量或许不在少数。
3月,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度集采工作部署会议指出,重点抓好报量、保供、使用和结算四个关键环节。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扩面提质。
本次《通知》要求,还没有申领河北医保统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数字证书的药品生产(含代理)企业,将不能参与药品集采线上报价竞价,所有企业特别是药品生产(含代理)企业务必尽快申领新系统数字证书,以免因申领不及时造成不能参与药品集采报价竞价的影响,对自身企业造成损失。
药品带量采购加速前进,河北组织开展的药品集采将很快开始。
02 、规则猜想河北省已经探索带量联动、实施“1.1”倍制...
作为传统医药大省,河北是集采的积极参与者之一。回顾河北省此前开展的集采,或许能从以往的规则中探究一二。
2022年12月5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我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共有96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为38.24%,最高降幅93.86%。
从上述河北省集采的规则看,“1.1倍”是关键。同通用名下有4家及以上竞价的,其要求报价不高于最低价1.1倍的厂家品种全部中选,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并分配采购量给中选企业药品。
在价格方面,企业申报药品价格须不高于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1年内本企业本药品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最低挂网价格(非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且不高于本企业本药品全国省级、省际联盟以及省际或省内地(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最低价格(含已产生中选结果未执行的价格)。
两个“不高于”,可能意味着,如若河北今年再开展一轮集采,企业的报价也可能面临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的要求。
同时,河北省是探索“带量联动”的省市之一。此前,河北医保局等多部门发布的《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中提到,对其他省已实施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探索实施带量联动,以河北省的量联动其他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
如果本次集采纳入的品种数量确实在上百规模,本次集采采用价格联动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相比于非价格联动的带量采购,带量联动采购的价格情况相对明晰。
再从河北参与的京津冀药品联合采购来看,三省市动作不同,北京在一边跟标一边开展单省集采(北京中成药集采),天津集中牵头耗材集采。至于河北,在打开化药和生物制剂同时集采大门的同时,下一步动作如何,仍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