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通告》,对连翘抢青现象说“不”,我们要为地方政府的担当点赞。
酸枣、连翘等野生药物资源,因“谁先采谁得利”而被抢青多年,造成药材质量下降,药物资源受到严重破坏。
今年黄龙县人民政府及早行动,对野生药物进行保护,发布了严禁抢青的通告,这是基层政府展现担当的具体行动。
通告指出,连翘作为全县道地药材品种之一,其采摘收入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受连翘价格上涨、利益驱动的影响,出现了抢青采收行为。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破坏,而且使连翘品质下降,损害了全县连翘的市场声誉。
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和人工种植连翘采收秩序,提升全县连翘的产量和品质,根据全县地理区位和气候特征,对照《中国药典》连翘检测项标准,将全县连翘的采摘时间确定为每年的7月15日后,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应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通告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严禁连翘采青的责任主体,要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连翘资源区域的管护主体,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辖区内连翘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各林场、各行政村要结合护林防火常态化巡查,落实落细专人看管、护林员动态监管等措施,全力做好辖区内禁止连翘抢采掠青管控工作。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要对连翘抢采掠青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未到采收期在县内收购不合格连翘的企业和商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设置警示牌、张贴公告、广播、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把禁止连翘抢采掠青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增强广大群众杜绝连翘抢采掠青的自觉性,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连翘抢采掠青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揭发。
黄龙县位于延安市的东南缘,黄龙县森林覆盖率87%,林草覆盖率高达92%,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天然次生林保护区,是一片原生态、纯天然的净土,素有陕西的“一叶肺”和“天然氧吧”的美称,药物资源丰富,在县政府的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下,野生药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真正让绿水青山成为当地老百姓致富的“金山银山”。更希望全国更多的地方政府行动起来,切实保护好连翘、酸枣这类的野生药物资源,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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