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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在全省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2.10.20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晋药监办函〔2022〕73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购”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分工,为做好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建设清廉山西重大决策,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压实压紧各方责任,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常态化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取得扎实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职责要求,明确检查重点,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根据辖区监管实际,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常态化治理工作。一要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加大对医院周边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管力度,督促药店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二要加强药店的处方药销售监督检查,督促药店加强处方药销售的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白条、便条等非正规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三要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根据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对院外购药数量金额较大的药店进行约谈、提醒,对发现的违规“统方”等线索及时通报卫健部门,对多次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在依法从重查处同时,列入“黑名单”,重点检查,重点监管。

  (二)多措并举,保障实效。一要做好政策宣传,督促辖区内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要求逐一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整改落实;二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借鉴“互联网+”监督模式,针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深入调查,依法核查处置;三要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监督和自律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督促会员单位做好医药代表备案工作;四要做好总结分析,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发现的不足、取得的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和持续改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通过常态化的工作态势,切实发现和解决药店在院外购药吃“回扣药”问题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下级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形成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及时汇总、认真分析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日常管理水平低、处方药销售混乱等问题较多且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要严查到底,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各单位请按季度填报《公立医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联  系  人:王小芳  0351-8383546

  联系邮箱:ssyjjkbs@163.com

  附件:《公立医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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