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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带量采购正式开始
2021.12.20来源:医药代表

  12月17日,河南省医保局牵头的十四省(区、市、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豫晋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四省(区、市、兵团)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1-1),正式启动 38 个“三高”药物的带量采购工作。

  参与的省份是河南、山西、内蒙古、江西、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省际联盟。

  标书显示,经济技术标材料网上申报时间是 2021 年 12 月 20 日 - 24 日,正式报价时间是下周六(12 月 25 日)14:00 - 16:00,申报信息公开时间是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00。

  议价谈判时间、地点标书没有公布,将另行通知。

  38 个品种和此前分享给大家的一致:

  如之前所述,此次集中采购根据投标品种的相关资质分为 A 组和 B 组(详情见 MRCLUB 历史消息),同组***多拟中选企业数如下:

  注意,采购文件规定,拟采购金额不高于 200 万元的品种***多中选 2 家。

  中选品种约定采购量分配是这样的: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各集中采购品种中选价格较低的,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10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价格次低的,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9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其余的中选药品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8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

  各品种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包含:次低价中选药品10%需求量、所有非较低价和次低价中选药品20%需求量、本品种未中选药品需求量。

  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分配原则如下:

  如某医疗机构填报A组和B组中价格较低的中选药品,则该医疗机构该品种待分配约定采购量的50%分配给价格较低的中选药品;其余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可优先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药品,也可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药品。

  如医疗机构未填报A组和B组中价格较低的中选药品,则该医疗机构该品种待分配约定采购量,可优先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药品,也可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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