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权威解读 > 文字解读
《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解读
2021.03.29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指导血站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指导采供血机构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血站工作人员和献血者安全,实现血液安全供应。

本《指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血站工作实际情况,从人员防护、工作场所清洁与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献血者选择与管理、采供血流程、实验室检测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涵盖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献血者征询、献血者回告、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储存、运输与供应等各个环节。其中,在献血者管理方面,为保障献血者安全,《指引》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的献血时间进行规定。目前,我国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接种人数稳步增加,安全性得到有效验证。本着稳妥推进的原则,经有关专家充分讨论,参考现行《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和国际做法,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献血间隔调整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根据所接种疫苗的类型不同规定不同的献血间隔时间,是长期以来国际通行的做法,其目的是最大程度的保障献血者安全和血液安全。我国目前执行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也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参考《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结合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实际情况,《指引》还规定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后6个月内不可捐献全血和血小板。

此外,《指引》还要求血站告知献血者,在其献血后如发现自己捐献的血液存在安全风险时,应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通知血站,以便对其捐献的血液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6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6层618 电话: 010-68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