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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红利频出:大力推进互联网诊疗
2020.09.23来源:华夏医界网

  9月21日,国务院印发《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经过3-5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其中,关于医药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无接触诊疗成为社会刚需,部分医疗服务将转向线上,医生和患者习惯逐渐改变,数字化医疗迎来了“新拐点”。

  国内大数据分析公司Analysys易观今年6月发布的《2020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年度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为1336.88亿元,相较2018年环比增长35.6%。受疫情影响,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

  新冠疫情按下了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加速键”,短时间内,国家连续发文明确支持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2月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

  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这意味着处方外流道路上的医保支付得以打通,不仅参保者的个人账户,甚至还包括统筹账户都将纳入到互联网医疗服务中支付。

  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涉及智慧医院建设、处方互认、医保支付等后,国务院发布有关互联网医疗的又一重要政策。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

  其中,意见第十二条中明确提到: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

  疫情期间,催生了大量互联网医疗服务需求。在公立医院仅供有限医疗服务的情况下,互联网医疗发挥了比较积极和正面的作用,互联网医疗服务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相关政策红利频出,这也改变着所有药企的营销方式。今后互联网将成为医药产业又一重要的营销渠道,各大药企应加紧布局,否则将会失去稍纵即逝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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