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医发〔2023〕3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按照《“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国卫医发〔2021〕31号)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吉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吉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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