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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的通知
0001.01.01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新冠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以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发挥中医药在“保健康、防重症”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由于中西医协同制度还不健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中药注射剂和中药饮片配备供应不够等因素,中医药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参与度较低,中医药在重症、危重症患者中的救治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指挥机制和分片包干指导模式

  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指挥机制,一体化部署和推进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各省(区、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建由中医专家和西医专家共同参与的中西医结合救治专家组,分片包保各市、县的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采取实地巡诊、线上会诊等方式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中西医协同救治指导,特别是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收治的重症、危重症患者要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实现“保健康、防重症”的目标。

  二、落实“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各省(区、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在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中医医师和西医医师共同组建院级专家组,共同开展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等,共同研究确定重症、危重症患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措施。在重症、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中,要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积极合理使用中成药(包括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和中医技术。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采购和储备,特别是针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的中药品种(包括中药注射剂),要重点储备、保证供应。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信息系统要能够支持中医医嘱的下达和执行。

 三、提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各省(区、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完善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和制度,不断提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各省(区、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依托学会等组织,组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参与救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医药相关内容等技术方案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技术水平。

  各省(区、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的督导、指导,确保中西医协同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 董云龙

  电 话:010-59957688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代章)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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