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医发〔2023〕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2〕15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吉政办发〔2022〕23号)等目标要求,我委制定了《吉林省护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吉林省护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