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给合本省实际,起草了《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1.邮件发送至:sxyplt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0351-838354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 系 人:都晶
联系电话:0351-8383546
附件:1.《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