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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免五减” 让医保为民服务更便捷
2024.06.27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们建立全民医保的根本目的,就是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教诲,坚持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贵不贵”作为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深入践行“民呼我为”。同时,推行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减负担,医保服务事项办理“免填单”减环节,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减流程,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减材料,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申即享”减时限的“五免五减”医保为民微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医保惠民便民暖民实效。

  “五免五减”医保为民微改革项目被列为广西“为民解忧办实事”九项工作之一。其中,“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政策被群众称赞为“最接地气的民生实事”。

 建机制,实施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针对部分统筹地区担心实施异地就医“免备案”后可能出现的异地就医不可控、对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机构造成冲击、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等情况,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深入全区多个市、县、乡(镇)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综合评估。

  一是开展综合评估。实施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服务,可以方便参保人员自主选择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并不会再因未办理备案而降低报销比例。经基金支出测算,新政每年预计可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6.6亿元,各统筹地区基金可承受能力在安全范围,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出台相关政策。为推动自治区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结算,2023年6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印发《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购药“免备案”管理服务,实现参保人员自治区内流动就医“无障碍”。新政在提升参保群众享受优质医疗资源便捷度的同时,也有利于人才引进、就业、旅游、康养等人员流动,助力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实施基金监测。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自治区医保部门建立双周调度机制,及时掌握不同时间、区域、医疗机构及个体异常就医情况。政策实施4个月以来,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医保结算306.89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23.71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4.57%、28.29%。

 优服务,扎实推进“五免五减”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人民群众医保服务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广西医保部门大胆改革创新,破除医保经办壁垒,在推行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减负担政策的同时,扎实推进其他多项免减改革项目:针对群众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事项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推行医保服务事项办理“免填单”、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申即享”便捷服务。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和数据应用,减少办事的流程、环节、材料与时限,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2023年8月起,实现在职转退休申报、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10项医保服务事项“免填单”。对能够采用数据共享方式实现的数据、表单信息实行免填写的方式,参保群众只需提供相应材料,无须填写申请表即可办理,减少办业务的等待时间,提升群众对医保服务的认同感、获得感。

  2023年8月起,实现人员参保与自治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并办理,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截至2023年10月,全自治区共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55967件,涉及转移资金8697.01万元。

  2023年6月,自治区本级、贺州市、贵港市、梧州市四个统筹区试点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即通过数据共享免参保人单位及个人申请、免提交办事材料,参保女职工结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后,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支付数据,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参保单位。9月,在总结经验、提升优化的基础上将做法推广至全自治区,15个统筹地区全部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办”服务,将传统办理模式下女职工产后至生育津贴发放需3个月压缩到最短仅需6天。截至10月底,成功办理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共计3149人次,支付生育津贴共计5274.61万元。

  在2022年全面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内就医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2023年7月,北海、防城港、钦州三个统筹区先行试点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申即享”。同年9月,随着全自治区破解区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难题,全面开展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报销,办理时限从此前的15个工作日减至即时办结。截至10月底,全自治区具备生育相关诊疗服务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100%开通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已享受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审即享”共计42.19万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17亿。

  促协同,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为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自治区医保局积极与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协同做好“五免五减”相关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三医”联动,释放政策叠加效应。为避免异地就医“免备案”后外出就医人数增加、对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机构造成冲击等情况,医保部门联合多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重点指导外流异地就医较多的地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救治水平;引导参保群众就近就医、在家门口看病取药,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医保部门持续拓展“村医通+”服务,实现参保人员在政府办一体化村卫生室就医,参保群众使用身份证、医保码可直接结算,优化医保结算“最后一公里”。

  二是完善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机制。医保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完善数据接口和传送通道,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共享生育登记信息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数据,减少2项办事材料;畅通医保信息平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通过数据互联互通,设置系统自动触发取代人工申报环节,实现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

  三是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落实。为强化基层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全域办、跨省办”,全面实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可及化、优质化建设,2023年7月,自治区医保局《印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面向全区15个统筹区、111个县(市、区)、1260个乡镇(街道)、16162个村(社区),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对接,指导各地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强化基础建设、拓展服务渠道、优化服务内容。截至10月底,已下达资金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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