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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关“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发展,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出台意见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建立一批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形成一批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基层诊疗智能辅助、临床专科专病诊疗智能辅助决策和患者就诊智能服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应用,基本建成一批医疗卫生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打造更多高价值应用场景,带动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实现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智能辅助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建成一批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 国家药监局发布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规范》)。新版《规范》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版《规范》体现以下特点:一是进一步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理念,确保从研发设计到售后服务风险管理一以贯之;二是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保证系统建设,确保规模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持续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委托生产等新业态管理要求,明晰各环节责任,确保全链条高水平安全;四是进一步强化“验证与确认”这一关键环节在操作规范和提升结果可靠性方面的重要价值,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关键要素得到有效控制;五是进一步强化鼓励生产制造数智化转型,确保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有效应用。(界面新闻)
▶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医保局就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发布通知。通知提出,2025年12月底前,全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至少将5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兵团医保局至少将10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2026年12月底前,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实现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全覆盖,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智能监管规则,完善数据筛查、提醒预警、查处惩治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人民网)
▶ 我国鼓励“银发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5个部门公布《关于开展银发医养行动的通知》,提出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医养结合“银发力量”,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范围方面,依法依规开展诊疗、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检查检验、营养健康、心理健康、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服务,以及业务培训、质量控制、教学科研、机构管理、顾问咨询、志愿服务等。服务内容包括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到协议合作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参与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以及开展相关健康管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等。(新华社)
▶ 政府采购剑指设备异常低价:医疗市场生态或迎重构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围绕“源头管控、过程审查、事后追责”构建的闭环体系,精准契合医疗器械采购的特殊性,针对性解决此前“认定难、处置难、监管难”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的四项异常低价判定情形,为医疗器械采购提供了清晰的操作依据。结合行业特点,报价低于全部合格供应商平均值 50%、低于最高限价45%等标准,能有效拦截类似“300万设备1000元中标”的极端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
▶ 明确“黑救护”打击范围 六部门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为期1年。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机构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不是“救护”,但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指由医疗机构提供,需要医疗支持但不以急救为目的的患者转运服务)的非法车辆(即“黑救护”)。重点任务包括:一是明确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救护车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并实时核查比对救护车辆的新增、注销情况。二是明确了救护车的管理主体和监管原则,强调了救护车规划、信息化赋能和社会协同监管。三是明确了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黑救护”违规违法行为打击范围,对涉事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结合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良性发展。(人民日报客户端 )
▶ 基层慢性病管理再升级:目标明确,慢阻肺病防治迎来新契机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再次发文,要求加强基层慢性病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慢性病患者对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利用逐步提高;到2030年,慢性病系统连续服务模式在基层广泛应用,服务惠及人群进一步扩大。( 21世纪经济报道)
▶ 北京:加快AI+医药健康示范应用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大模型企业挂牌AI实体医院
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关于支持昌平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夯实AI+医药健康要素基础。鼓励医疗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共建医疗健康高质量数据集,强化多组学、临床试验、健康诊疗等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积极推动生命园三期等重点区域部署建设生物医药领域专业化智算设施,区域联动为昌平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普惠性算力支持。对符合条件使用智能算力的企业,通过市级算力券予以补贴。加快AI+医药健康示范应用。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医疗机构联合开发生命科学基础大模型和医药应用垂类模型,助力提升药物研发和临床诊疗效率。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垂类大模型企业挂牌AI实体医院,实现AI+医疗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每日经济新闻)
▶ 福建实施“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制定出台《福建省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就诊模式实施方案》。根据方案,11月1日起,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就诊模式。这一模式是指患者一次就医过程,从挂号、就诊、检查检验到取药等各个门诊就医环节,原则上只挂一次号。由于检查检验结果无法及时回报而不能当天完成诊治的,患者携检查检验结果,就同一疾病至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同一级别或下一级别医师处回诊的,不再支付二次诊察费。(央广网)
▶ 江苏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近日,江苏省委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召开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行政指导会。会上,4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围绕资质认证规范、平台主体责任、医疗广告合规等方面进行行政指导,会后向“自媒体”医疗科普从业人员发布《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提示函》,倡导医疗科普“自媒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网络行为,聚焦专业价值、良性运营、健康发展,共同营造清朗、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健康报)
▶ 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
11月7日上午,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正式开幕。本次峰会的主题为“共筑开放合作、安全普惠的数智未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数据治理、数字普惠等全球热点议题,推出一系列全新特色活动:举办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10周年理论研讨会,总结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邀请前沿科技企业负责人,围绕人工智能前沿发展态势和技术创新热点开展“六小龙乌镇对话”;还将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标准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为全球互联网发展与治理贡献智慧力量。(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 重庆:打造“人工智能+制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医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促进人工智能赋能药物创新。用好病理、肿瘤等数据资源,开展规范化标注与标准化处理,建设高质量生物医药行业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推动医疗健康数据、临床试验信息、生物样本数据等资源安全有序共享。加大人工智能在新药研发领域的应用,在靶点发现、分子生成、中试验证、临床试验、数字化生产与智慧监管等环节开发智能体和应用场景,构建覆盖全链条、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药物研发体系。打造“人工智能+制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医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建设药品全生命周期要素交易中心,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技术成果转化、试验测试数据收集、行业数据分析等业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发医疗健康大模型。(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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