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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5.03.1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卫办科教字〔2025〕99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0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级各类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毕业后医学教育者除外),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乡村医生等。

  二、学分要求

  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所从事专业对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每年所获学分应不低于25学分(乡村医生和个体诊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学分)。学员可登录内蒙古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nmyj.wsglw.net/)或下载“医教管理”APP查询个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情况。各盟市、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率、达标率要达到相关工作要求。

  三、公需科目

  (一)课程设置

  继续医学教育公需科目是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学习的继续医学教育课程,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获得5学分,作为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的必要条件。本年度公需科目包含5个项目(基本法律法规及政策、医学人文及医德医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管理和科研诚信),每个项目15学时(5学分),学员可根据个人学习需求进行选择。

  (二)时间及途径

  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自2025年3月1日至12月25日,此后将不再开展补学。学员登录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https://nmyj.wsglw.net/)或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内蒙医教”APP登录学习(流程详见附件1)。

 四、专业科目

  (一)时间及途径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可以根据学分管理要求和个人需求,通过以下方式完成其他学习内容并获取相应学分。本年度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录。

  (二)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1.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国家、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包括面授项目和远程项目。远程项目可自主选择国家公布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2.进修学习。指经用人单位批准,脱产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出国学习,或参加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的各类专项培训等。

  3.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指经用人单位批准,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历(学位)教育等。

  4.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指以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多学科诊疗、教学病例讨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等形式开展的实践锻炼,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模拟场景的各类实操培训班,以研讨学术问题为核心的各类研讨会、工作坊、学术会议等学术研讨活动;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5.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指参加政府要求的援派医疗卫生任务,包括对口支援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对口支援帮扶,援外等援派工作。

  6.有计划的自学。指经用人单位批准,制定年度自学计划,基于岗位胜任力开展的多种形式的自学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授课或带教、参与专业考试命题、开展健康宣教、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承担教学和科研课题等。

  7.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1)担任盟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获奖当年可视为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2)经单位批准休病假(假期满6个月)或女性休产假者,完成公需科目学习考核后,免修其他学分。如为跨年度情况,按期满结束的年度计算登记学分。

  (3)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由所在单位向所属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授予相应学分。

  8.2025年度将继续为自治区范围内的乡村医生提供免费公益项目(详见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https://nmyj.wsglw.

  net/)或“内蒙医教”APP),共10余项乡医公益课可供选择。

  (三)学分录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应严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要求进行学分审核(授分标准详见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左侧“信息浏览”栏目中的“学分授予标准浏览”),并将相关信息或材料录入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五、自治区专题培训项目

  (一)2025年度科研诚信专题培训项目

  科研诚信专题培训项目是全区所有三级医院及自治区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的必要条件。

  1.参加人员:全区所有三级医院及自治区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项目内容

  (1)涉及人的医学研究科研诚信问题;

  (2)《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解读;

  (3)医学科技伦理治理问题和实施要点。

  上述项目,学员自主选择完成其中一项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可。

  3.学习途径:登录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https://nmyj.wsglw.net/)或“内蒙医教”APP,点击“内蒙专项”栏目选择所需培训项目。

  4.学分授予:完成本专项(1学时)学习,授予学分0.25分。该项目学习免费,申请学分时,无需绑定学习卡。

  (二)2025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题培训项目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题培训项目是全区所有三级医院和自治区级、盟市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从业人员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的必要条件。

  1.参加人员:全区所有三级医院和自治区级、盟市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全体从业人员。各单位需按附件2所述流程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中,对本单位实验室从业人员进行筛选(选取范围为检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2.项目内容

  (1)生物安全法框架下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解读;

  (3)生物安全设施设备的规范化操作。

  上述项目,学员自主选择完成其中一项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可。

  3.学习途径:登录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https://nmyj.wsglw.net/)或“内蒙医教”APP,点击“内蒙专项”栏目,选择所需培训项目。

  4.学分授予:完成本专项(1学时)学习,授予学分0.25分。项目学习免费,申请学分时,无需绑定学习卡。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联 系 人:金 鑫、高 阳、张  艳

  联系电话:0471—4913074、6944493

  技术支持:0471—3370052

  附件:1.2025年度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流程

        2.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内蒙古专项”操作流程

       内卫办科教字〔2025〕99号附件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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