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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课堂 | 参保职工办理退休后,如何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2024.12.27来源: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参保职工按规定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由单位或个人提报《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表》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对退休职工进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认定。

  年限认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5%的比例补缴。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从享受基本养老金之月起 6 个月内缴费的,自享受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执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超过6个月缴费的,自趸缴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一次性趸缴困难选择按月继续缴费的,以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在职职工缴费,执行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政策和医疗待遇政策。不能一次性趸缴或按月继续缴费的,也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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