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观察 > 医保快讯
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2024.12.11来源:北京青年报

  为进一步方便本市参保人员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昨日,市医保局下发《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规定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这意味着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都可以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市医保局介绍,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找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绑定共济关系,或通过各区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据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根据统计,自2022年12月本市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52.4万人次,金额2.0亿元;购买普惠健康保74.9万人次,金额1.5亿元;个账共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3786.2万次,个账共济医药费用35.1亿元,有效提高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近亲属使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须进行备案。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