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对口范围》的通知
2024.07.04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妇幼〔2024〕1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4〕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将本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对口范围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以下简称筛查中心)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相关规范,做好对口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实验室检测,建立健全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落实检测场地;做好对筛查阳性新生儿的催访、诊治、随访、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开展对口区相关医疗机构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开展质控督导。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工作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采血机构)、筛查中心、区妇幼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各区妇幼保健机构组织辖区内采血机构按要求开展筛查工作;加强辖区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相关医疗机构培训、质控、督导工作;加强催访、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

  三、市妇幼保健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各采血机构、区妇幼保健机构、筛查中心等单位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召回、催访及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证书,并定期复训、质控、督导;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相关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不断提高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相关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对口范围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