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医政函〔2024〕117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号令)和甘肃省《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卫发〔2020〕132号),结合我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对2022年版甘肃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甘肃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4年版)》(见附件1)和《甘肃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年版)》(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4年版)》和《甘肃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年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甘肃省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同时废止。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