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湖北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首次规定了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占零售药店药品配备比不低于60%(不含中药饮片)。《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医保局出台限制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购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但出售60%的医保产品将给零售药店的经营和盈利带来挑战。
另一方面,湖北省医保局还对零售药店销售医保药品的价格做出了规定:门诊统筹出售的医保目录内(不含国家谈判药品),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有挂网价格的药品,药品销售价格参照挂网价格确定。这也就意味着湖北所有统筹门店将按照几乎统一的价格销售医保药品,而这明显会利好拥有规模优势的头部连锁。
1.超六成医保药品的销售会冲击统筹药店盈利能力吗?
从价格方面来看,湖北医保局对于门诊统筹药店销售医保药品的定价相对宽松。新康界通过访谈湖北知名连锁负责人了解到,目前湖北医保局是鼓励门诊统筹药店按照挂网价销售医保产品,所谓的“参照”允许有一定比例上涨的空间,一般不超过15%,具体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
而有些地区例如海南,对于门诊统筹药店销售医保药品的定价相对严格:在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有挂网的药品,门诊统筹药店需要按不高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格销售。但海南相对来说还是个例,很多地方医保局对于门诊统筹药店销售医保产品价格的规定是“参照”、“鼓励”和“倡导”按照挂网价。
其实,门诊统筹药店即使是按照挂网价销售医保药品,并不意味着和医院零差率销售药品等同,完全没有利润。医保药品和集采药品在院内外价格存在较大差异:集采药品由国家医保局统一集中带量采购,所以院内的价格一般要低于院外价格;而医保药品市场程度相对较高,院内医保药品的价格不一定就低于大连锁采购的成本价。大型连锁企业凭借规模优势,医保药品的采购可能会低于药品在省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所以当门诊统筹药店销售药品中有60%是医保产品时,也不会对药店的运营产生较大影响。
另一方面,门诊统筹药店销售产品中60%是医保药品会对药店现有的商品结构产生很大冲击?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国医疗保险》数据,2022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收录了2967个品种,包括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如果按剂型规格(不包含包装)计算的话,涉及近9万个品规,目录内药品数占目前上市销售药品批件数量的59%,由此可见此项规定对于门诊统筹药店经营药品结构的影响有限。
2.门诊统筹渠道成为连锁药店和医药工业新的增长极
医保局推动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一方面是保民生,提高医保药品的可及性,方便患者购药复购;另一方面也是探索试点医药分家的可行性,为未来处方外流铺路。
对于药店端,单体药店在面临院内外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将处于竞争劣势,很可能不加入门诊统筹定点。以武汉为例,在发布的武汉第三批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中,就有261门店解除门诊统筹协议。不加入也意味着未来客流可能会被周边门诊统筹药店分流,单体药店将直面出现转型或者被整合;而连锁药店因规模优势仍能获得利润空间,未来将借助这个机会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和药事服务能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外流处方。
对于医药工业端,原来在医院端准入不理想的情况下,门诊统筹药店成为了一个新的渠道。另外,对于患者教育方面,门诊统筹药店也成为了一个新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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