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财务函〔2023〕359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国卫规划发〔2018〕5号)、《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18号)和《甘肃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甘卫财务函〔2019〕423号)要求,按照全省区域卫生规划和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经研究,现就2023年第1批4家医疗机构申报的6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省肿瘤医院、陇南市人民医院新增配置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各1台。
二、同意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新增配置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1台。
三、同意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新增配置医用直线加速器1台。
四、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申报的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无可配置规划数,不予许可。
五、请各地通知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直属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许可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设备安装验收后,要依据许可通知和安装验收证明、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设备注册证、政府采购合同、购货发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时办理设备配置许可证。
六、各地要对使用单位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风险防范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附件:甘肃省2023年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表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表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