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观察 > 医药速递
取消用药数量限制,破解国谈药品进院难问题
2023.08.03来源:羊城晚报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实现“一年一调”,累计新增了618种药品,先后开展4轮药品目录谈判,将更多的新药、好药及时纳入了医保目录范围。

  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只是让患者“用得上、买得到”药品的第一步,而“进院难”成为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最后一公里的一大“路障”。一方面,以各级医疗机构会受用药总品种数量的限制;另一方面,医院药事会的召开频率和节奏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药品的进院。

  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南》),目前该通告公开意见征集结束。业内人员表示,有了《管理指南》,各级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需要扩充药品目录,不再限制在1500个以内。同时,优化了药品遴选制度,让医院更加合理地遴选药品,引进创新药物,满足不同患者需求。

  取消医疗机构配备药品数量限制

  在2012年版《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600种。”

  正是由于药品目录有数量限制,部分药品进入医院会有一定困难,特别是一些新型抗肿瘤药物无法及时进入医院,供患者使用。

  而且,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陈孝介绍,由于各医疗机构只会按自己的药品目录以内备药,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目录也因为药品种类的限制而出现衔接问题,比如在大型医院诊疗开具的药品,回到基层医院就没有这些药,给基层患者就医用药带来很大的困扰。

  因此,取消对各级医院药品配置的品种数量的限制,至少在医联体或城市医疗集团内可以增加药品目录的一致性。

  每季度召开一次药事管理会议

  为了解决药品供应保障问题,《管理指南》明确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

  为什么《管理指南》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来讨论药品供应保障及合理用药?据记者了解,通常新药进入医院的药品目录要走四个程序,提出临床用药申请、药学部门审核、召开医院药事管理会、上会后专家投票。然而,为了避免药物的进出引起的麻烦,有的医院几年都不召开药事会,这就使得一些新药无机会进入目录。

  该《管理指南》也明确条件,让药品目录有增有减,好药可以进入目录,临床不再使用的药品也可以从目录中剔除。

  为儿童用药开“绿色通道”

  在《管理指南》中还提出,对于临床优势明显、安全性高或临床急需、无可替代的新型抗肿瘤药等创新药物,医疗机构应当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简化引进流程,及时纳入本机构药品目录。这就大大便利了肿瘤患者的用药。

  陈孝坦言,“以前一些新上市的抗肿瘤创新药不能进入医院,品种数的限制是原因之一,现在有了《管理指南》,创新药进入医院就会比较容易。”

  另外,在《管理指南》中还强调,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这也就是说,如果是治疗所需的药物,儿童罕见病用药进入医院就可以走类似于“绿色通道”的途径,进入医院临床满足患者需求。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