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卫函〔2023〕5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3〕35号)要求,现就全力做好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加强培训指导,严格审核评估,按照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推荐5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候选对象,以创建促进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更好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流程
(一)分配创建名额。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根据各地社区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往年创建工作基础等因素,研究确定各市(州)申报名额。
(二)组织发动。各地要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广泛宣传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老年人积极参与,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培训指导。各地要认真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培训工作,也可根据需要,围绕创建标准、评分细则,经验交流等内容逐级开展培训。要加大对申报社区的指导力度,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四)社区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逐项进行自评。自评总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并在社区内公示7天。
(五)市级审核。市(州)卫生健康委、老龄办要把好参评材料的审核关,并对申报社区进行实地评审。经综合评分、考量后,提出推荐意见,填写《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市级审核评分表及社区申报工作台账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汇总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每个社区的申请表命名为“××社区申请表”,统一保存在“××市(州)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文件夹中。
(六)省级复核推荐。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统筹开展对参评社区的复核工作,组织专家召开省级集中评审会,按一定比例组织专家赴现场考核打分,并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打分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按照从高到低的评分顺序对参评社区进行排序。6月30日前,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推荐。
(七)命名与授牌。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组织专家对我省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抽取部分社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根据评审和现场核查结果,在50个分配名额的基础上统筹确定我省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命名和授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老龄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要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有力推进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专家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创建指导。各地要摸清辖区社区基本情况,将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形成梯次结构,加强跟踪培育和指导,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根据需要逐级开展培训,加大对申报社区的创建指导力度,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根据各地创建工作进展和需要,省级将选取部分地区,组织专家和2021-2022年已授牌的社区负责同志赴参评社区进行现场指导。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层层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社区5年内不得参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合格申报材料较多的地区,省级将视情核减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动态考核。申报社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应按程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各地创建工作的进展和需要,省级将组织专家对已命名的社区进行现场抽查。对于工作出现明显滑坡的社区将督促整改,整改复核后仍不达标的社区将提议撤销命名。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持续宣传创建工作经验和命名社区的典型做法。省级将开展创建经验总结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并择优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省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将赴社区拍摄专题宣传片,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展现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地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地报送的创建经验和典型案例,必须经过市级现场核查,确保真实、准确。
创建工作办公室(省老龄问题研究中心)联系人:
陈重琳(027—87368272)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联系人:
郑建华(027—87576330)
邮 箱:省卫生健康委政务邮箱—省老龄问题研究中心
QQ邮箱—158923731@qq.com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