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省药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hljsyjjqx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意见反馈。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郎敏,电话:0451-88313083。
附件: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