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联盟议价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带量议价采购联盟章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