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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30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鲁医保函〔2020〕6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就做好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驻鲁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二、填报内容

  按照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充分的原则,专家遴选确定了5类集中带量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品种(附件)。医疗机构参照2019年度实际使用量,填报相关高值医用耗材一年(正式执行后的12个月)采购需求数量。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1.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报量系统”(http://ypjg-static.ybj.shandong.gov.cn,以下简称报量系统)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各市医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登录报量系统后及时下载《医用耗材报量系统操作手册-医保》、《医用耗材报量系统操作手册-医疗机构》,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3.医疗机构填报后,通过报量系统提交至各市医保局、各市医保局审核后提交至省医保局。省属医疗机构采购数据提交至所在市医保局。自愿参与本次采购的其他医疗机构,应按统一要求报量,由所在市医保局汇总。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各医疗机构提交历史采购数据时,需上传经医疗机构院长签字确认的承诺函。

  四、时间安排

  1.省医保局发放各市医保局、相关医疗机构的系统管理账号。

  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0月22日

  2.医疗机构填报采购数据。

  历史数据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0月22日-30日

  采购需求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2日

  3.各市医保局审核上报辖区内医疗机构采购数据。

  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

  五、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填报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数据是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计算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市医保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反映采购需求。

  附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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