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权威解读 > 文字解读
解读《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
2020.09.21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有关要求,加大抑郁症防治工作力度,鼓励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探索开展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
  方案确定了试点地区到2022年的工作目标,包括公众对抑郁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抑郁症就诊率提升50%、治疗率提高30%,非精神专科医院医师对抑郁症识别率提升50%等。
  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防治知识宣教。要求试点地区加强部门协作,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广泛开展抑郁症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二是开展筛查评估。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体检中心、高等院校等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抑郁症筛查。三是提高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能力。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大对非精神专科医师的培训,提高抑郁症识别和诊疗能力。四是加大重点人群干预力度。针对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高压职业人群,分别提出心理健康服务措施。五是强化心理热线服务。要求将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成为公众进行心理健康咨询、求助、疏导、危机干预、转介的便捷平台。六是及时开展心理干预。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