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卫医发〔2024〕1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40号)要求,节约药品资源,制药品浪费,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19—21〔2024〕3号)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陕西省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若干措施
一、推行药品适宜包装
组织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提出药品包装规格变更建议,指导相关协会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优化包装活动,引导企业按照医疗机构、零售市场需求变更包装规格,减少因包装不适宜产生的浪费。(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临床用药管理
组织省级药事管理培训,开展合理用药现场督查,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纳入督查内容。开展医疗机构院际处方互评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减少药品浪费。(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药品销售管理
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启动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省药监局负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结合“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全方位普及药品安全科学知识,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等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理性购药、合理用药、节约药品。(省药监局、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行业健康教育
结合“提高抗微生物药物认识周”等活动,指导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等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宣传药品知识,加强用药教育,积极倡导和推进合理用药理念。(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违法广告处置
分析研判相关药品广告,及时核查、依法处置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督促本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和措施。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赴部分市(区)开展督促指导。各市(区)要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补齐短板,确保工作成效。省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将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