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医院:
为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和《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藏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三版)》,我委组织中藏医药专家结合青海地域和发病特点,制定了《青海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青海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藏医药干预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指导新冠病毒感染者更好地运用中藏医药方法居家治疗及康复。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