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优化措施和十条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和《优化发热门诊设置与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医疗资源准备工作方案》《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要求》《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要求》《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等6个方面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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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和医疗救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