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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创新药定价乱象!国家医保局探索新药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2023.03.05来源:健识局

  3月1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部署2023年的国家集采和价格管理工作。

  集采是国家医保局的常规动作。根据规划:除开展已经确定的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2023年国家医保局还会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规范集采品种续约工作,持续挤压既往中选品种的价格水分。

  2022年因疫情影响,国家医保局只组织了一批全国药品集采,不及往年“一年两次常态化集采”。因此,今年的“适时推进新批次集采”,意味着第八批之后,还会有新的批次国家集采。

  除国家层面之外,国家医保局还将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级联盟采购、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级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求药省级采购联盟。

  中成药、IVD等产品国家早就确定以省级联盟的形式组织集采,国家医保局不再组织。今年国家局给三个省份下任务,标志着这三类产品基本也进入了国家集采序列。根据部署,到今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药品应达到130种。

  这一次,医保局首次提出的“新获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才是整个文件中最有看点的地方。

  仿照新冠药制定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医保局要求:探索、完善新批准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并确定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四川等6省(市),做好首发价格受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这一规则是从国产新冠药物的定价规则而来的。自2022年底多款国产新冠药上市后,公众惊奇地发现这些药品都披露了生产成本、研发成本等核心数据。

  动辄几百几千的特效药,到底值不值这个价?恐怕不少人有过怀疑。公布新特药品的各项成本,为新药定价提供依据,国家医保局在新冠药上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准备推广到其他品种上。《通知》明确,要探索稳慎有序扩大新批准上市药品进入医药采购市场的首发价格形成机制覆盖范围,充分鼓励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公开合理定价,完善全周期价格管理监督。

  今后可能会有更多创新药披露成本细节,包括大量进口新药。价格透明之后,无论是医保价格谈判,还是未来可能开展的集采,企业和医保局双方信息都更加透明公开,谈起来也更有依据了。当然,这只是今年医保局提出的一个方案,未看到具体的落地措施,估计很多药企还会观望一段时间。

  对于已经集采品种的价格管理,国家医保局要求对集采品种进院价格展开常态化监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做好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针对涨价过快的品种价格,探索要素成本策略测量。

  今年,国家医保局要求重点品种溯源“首涨省份”,并指导有关省份完善制度,严防变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药品包装等“改头换面”的涨价行为。

  国家医保局要求,若发现价格异常,或总体偏高,各省市应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分析人士指出,在医保基金进入大数据监管之后,国家集采品种的价格、使用监管不留死角,有利于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提绩增效。

  启动医疗价格服务管理、医务人员收入阳光化

  俗话说:“医药不分家”。全国集采在推进药品价格监管的同时,国家医保局首次提出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通知》明确,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阶段性评估后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药品集采已经将药品多余水分砍掉,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医务人员的合理补贴让收入阳光化。

  《通知》要求,各地原则上要在6月底前完成年度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占比60%以上的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保证调价方案中技术劳务价格为主的项目和金额占总量60%以上,稳妥有序完成年度调价工作。

  这意味着,调整医疗服务人员工作的改革已进入到实质阶段,今后医疗服务价格必将能让医务人员拥有合理的收入。不过,亦有业内认为评价,改革只能让技术服务更有价值,而集采前因药品回扣产生的收入医保基金不会买单。

  根据《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2022)》的数据显示,2022年破获涉及医保案件26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61人,追缴医保基金10.7亿元,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可以预见,在全国集采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组合拳”,中国仿制药市场面临重塑,传统的带金销售模式已不复存在,按医院临床实际报量治疗会实现患者、医院和医院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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