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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解读
2026.07.01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的通用名称命名,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命名指导原则)。为有效指导各方准确命名,对命名指导原则中的重点内容作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命名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
  命名指导原则仅适用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其定义为“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
  二、关于通用名称的命名过程
  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按照“特征词1+特征词2+特征词3(如有)+核心词”的结构编制。核心词和特征词应当根据产品真实属性和特征在术语表中选择。核心词应当在该类别项下选择最适合产品属性的核心词,且不可缺省。特征词应当按照产品相关特征,依次在术语表中每个特征词项下选择一个与之吻合的术语。需要说明的是,康复代偿类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命名术语表中的特征词3“功能类型”可依据产品实际情况自行选用相应的专业术语。
  三、关于通用名称的命名示例
  以康复代偿类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命名示例中“植入式脑机接口手部运动功能代偿系统”为例说明,首先需明确所命名的医疗器械产品符合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的定义,且属于康复代偿类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在此基础上,明确此类产品与人体的接触方式,如符合“侵入式/植入式”的术语描述,考虑现有注册的植入类医疗器械均命名为“植入式”,建议优先选择“植入式”,则确定特征词1为“植入式”、特征词2为“脑机接口”。之后,结合产品预期用于“功能代偿”且其主要目标功能类型为“手部运动”,则确定特征词3为“手部运动”、核心词为“功能代偿系统”。最终,按照“特征词1+特征词2+特征词3+核心词”的结构,即可生成该产品的通用名称为“植入式脑机接口手部运动功能代偿系统”。
  四、其他
  由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业处于技术快速迭代、产业发展加速期,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研发,对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理解和认识也会不断加深,国家药监局将持续跟踪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做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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