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医急发〔2024〕9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分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发展局、农林水务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健康甘肃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金融监管局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健康甘肃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30年)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进一步推动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30年,全省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群众癌症防治意识明显提高,癌症发病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6.6%,患者疾病负担逐步降低。
二、控制疾病危险因素
(一)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省级癌症中心通过权威癌症科普信息传播平台定期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重点加强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健康宣教工作,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结合不同癌症主要危险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饮食、运动、心理、控烟、环境等干预。鼓励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科学防癌抗癌。(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二)减少致癌相关感染。加强致癌相关感染疾病健康干预,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病毒感染。加强成年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优化疫苗遴选和评估、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等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HPV疫苗接种持续纳入当地惠民政策,提高HPV疫苗接种率。(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清洁燃料使用,严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饮用水、大气、土壤、室内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试点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落实工作场所职业性肿瘤预防相关制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体防护管理等,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省总工会、省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癌症防治服务体系
(五)建立癌症防治体系。加快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构建纵向包含省级癌症中心、市级癌症中心、县级肿瘤防治中心的三级防治网络,建立横向联合医疗、疾控、信息统计、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均衡布局,重点加强天水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等市州及县区医院肿瘤专科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六)强化机构协作机制。省级癌症中心指导各地开展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效果评价。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加强技术引领和攻关。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癌症筛查和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基层医疗机构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居民提供癌症健康管理。加强医防融合,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省卫生健康委)
(七)规范肿瘤登记报告。省级肿瘤登记中心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质控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肿瘤登记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提高报告质量。在肿瘤登记基础较好的登记点开展高精度肿瘤监测工作试点,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等信息采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八)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肿瘤登记信息与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间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信息对接,提升肿瘤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优化数据采集报送方式,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开展癌症早筛早诊早治
(九)构建癌症筛查服务体系。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癌症风险评估工具识别和管理高危人群,加强知识宣教,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引导高危人群接受癌症筛查。编制甘肃省癌症筛查机构目录,开展筛查技术培训和指导,提供规范化防癌体检服务,倡导个性化防癌体检服务。加强疑似病例随访管理,针对早期癌症或可干预的癌前病变进行及时治疗。(省卫生健康委)
(十)推进重点癌症早诊早治。针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相对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肝癌等癌症,逐步扩大癌症风险评估服务覆盖范围,实施筛查和早诊早治系列技术指南。支持胃癌、食管癌高发地区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衔接,提高早诊早治效果。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上消化道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五、规范癌症诊疗服务
(十一)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落实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完善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巩固完善省、市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建立县级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开展肿瘤单病种诊疗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肿瘤诊疗质量。大力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癌症相关临床专科能力,探索以癌症病种为单元的专病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省卫生健康委)
(十二)发展安宁疗护服务。宣传安宁疗护服务理念,为终末期癌症患者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服务,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机构与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加强中西医结合适宜技术运用,丰富安宁疗护服务内涵。(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六、发展中医药防治服务
(十三)提高癌症中医药防治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医癌症防治服务体系,构建中西医结合癌症防治网络。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探索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争取开展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十四)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加强中医药防癌知识健康教育。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应用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七、加强救助救治保障工作
(十五)加强综合医疗保障。按规定及时结算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省医保局、甘肃金融监管局)
(十六)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协调指导我省抗肿瘤药物申报注册,高效开展药品注册检验和注册核查,加快产品上市进度。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符合条件的抗肿瘤药物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适时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十七)加强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落实各项救治和医保政策。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加强高危人群识别、癌症筛查、重点癌症救治。(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
八、加快重大科技攻关
(十八)加强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人才教育结构,健全多层次的癌症防治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养、引进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促进相关领域学科交叉融合。依托省内高校完善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要求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博士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预防、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癌症防治知识技能的掌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十九)集中力量推进科研工作。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合作,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创新,癌症防治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加强癌症相关预防策略、先进诊疗技术、筛查方案等科技示范,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的普惠化。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十)促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加快基础前沿研究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动癌症疫苗开发、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研究取得突破。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探索癌症科研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有效途径,支持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
九、组织实施
各地要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其与健康甘肃其他有关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按规定落实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有利于癌症防治的社会环境。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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