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以来,唐山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深改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国家局和省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5+3+4”的顶层设计,与唐山市正在开展的DIP改革、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协同推进、系统集成,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规则体系、操作程序,较好完成了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
截止目前,唐山市已平稳实施了2轮调价,调整项目694项,调价总量共计18689.8万元。实现了群众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标。
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医院医生的涨价诉求与患者、医保基金的可承受力之间寻求到了最大公约数,价格工具的杠杆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越来越理顺。手术、中医、儿科及精神类专科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复杂型项目,平均涨幅36.24%,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22项,平均降幅14%。二是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越来越优化。2023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性收入提高1个百分点,药品收入降低1.95个百分点,卫生材料收入降低0.47个百分点。三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越来越认可。除全市13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外,3家(其中三级2家)非公立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来。通过调查问卷,65%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本院复杂型项目报价工作,62%医务人员认为医疗服务价格能够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下一步,唐山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省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建设,为国家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争当排头兵、勇做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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