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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发〔2023〕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