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县的通知
2023.10.11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辽药监生〔2023〕26号)要求,经申报推荐、材料审查等程序,确定抚顺市清原县、新宾县,本溪市桓仁县,铁岭市西丰县等4个县为试点县,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详见附件),试点时间自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

  各试点地区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试点建设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建设各项工作。要以中药材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试点为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规范产地趁鲜加工企业管理,推动中药材GAP实施,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试点品种质量和影响力。同时,要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于每年11月份前向省药监局报送一次试点建设进展情况。

  省药监局将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鼓励支持中药饮片、中成药企业与试点地区进行对接合作,支持趁鲜加工标准制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辽宁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名单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辽宁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名单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6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6层618 电话: 010-68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