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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监科〔2023〕145号
各检查分局:
《吉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指导意见(试行)》(吉药监药生产〔2022〕11号)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中药材产地加工炮制“一体化”发展,推动了吉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桔梗、黄芩、鹿骨、鹿角纳入第三批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请做好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