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3〕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院校、科研机构,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巴渝工匠2025计划”和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两个“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提升新时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科学化、数字化水平,助力“2+6+X”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助推“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和技能强市建设,根据《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智库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重新组建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智库(以下简称专家智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智库职责任务
全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智库主要设置政策(课题)研究、创新平台项目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政企校合作、财务审计、安全评估、综合管理11个专家子库。
专家智库主要承担:参与研究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拟出台的发展规划、制定的规章(草案)、重大政策和行动计划,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参与有关科技成果的咨询和评审;受委托承担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后的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受委托承担和参与有关课题研究、项目评审评估和工作评价等工作;参与相关政策调研工作,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等。
二、专家智库组织建设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专家库管理服务制度,专家评选、遴选认定以及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专家参与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有关活动,处理专家意见建议。市职鉴中心、市实训中心、“一带一路”国际技能研究院依职能职责做好专家联络以及专家智库作用发挥工作。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和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专家日常联络、协同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各专家推荐单位负责做好专家联络、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支持专家参与全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工作,保障工作时间,并将参与专家智库有关工作视为本单位工作时间。
三、专家智库人员名单
结合我市职业能力建设日常工作需要,经广泛动员、层层推荐、综合比选、征求意见、政治审查等程序,聘任丁丽英等400名人员为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共11个类别(详见附件),聘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专家权利与义务
各受聘专家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各类工作和活动,为推动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创新发展贡献才智。
(一)享有的权利。
1.接受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聘书;
2.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3.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4.直接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专家智库相关活动,获得有关服务;
6.开展专家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减损应获得的权益;
7.自愿退出专家智库。
(二)承担的义务。
1.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评审、评估、评价及咨询等工作,提出专业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与评估、评审、评价工作的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侵犯有关事项知识产权;
3.参与工作与本人或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4.不得接受或索取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未经市人力社保局允许,不得以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的名义发表公开言论或参加社会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中符合条件但未纳入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智库的人员,统一纳入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人才库,实行后备动态管理。
(二)专家聘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为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2号楼405)领取。
联系人:宋琦、杨蔼珠,联系电话:88633735、88126972。
附件: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智库人员名单(2023-202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关于建立重庆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专家智库(2023-2025)的通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