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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07.05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宁卫发〔2023〕48号

各市、县 ( 区 ) 卫生健康委 (局), 财政局; 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5月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安排部署, 进一步落实落细生育支持措施,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方式

  夫妻双方均为宁夏户籍的城乡居民, 自2023年1月1日零时以后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 政策试行2年后, 自治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口变动趋势、政策实施效果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延续或调整。

  (一)资格认定。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3.第一次生育, 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金 (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 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 )。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 孩子为多胞胎的, 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金 (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 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 )。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 孩子为多胞胎的, 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金;

  4.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不包括:婚外生育的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二)一次性育儿补贴金。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2000元, 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4000元。

  (三)按月发放的育儿补贴金。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 从出生当月起,每孩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 直至孩子3周岁。孩子死亡或户籍迁出宁夏的, 次月停止发放。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提高补贴金标准。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父母向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 (居) 委会提出申请, 同时提交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填写《宁夏育儿补贴金申报表》一式两份。

  夫妻中一人已死亡销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 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二)受理初审。村 (居) 委会和乡 (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 公示无异议后, 在申报表及花名册上签署意见, 上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发放。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发放意见,报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

  (四)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家庭, 应及时为孩子办理入户登记, 并于孩子入户后一年内进行申请, 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一)资金来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统筹保障。一次性育儿补贴金自治区财政补助60%, 县 (市、 区 )承担40%; 按月发放的育儿补贴金由县(市、区) 全额负担。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当年预拨县(市、区 ), 待政策试行结束后统一进行结算。

  (二)发放方式。各县 (市、 区 ) 按照“一卡通”方式将补贴金发放到人到户, 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把发放育儿补贴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周密部署安排, 稳步有序推进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 (市、 区 ) 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确保资金足额保障。各级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 优化工作流程, 同时享受一次性和按月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家庭, 一次性完成申报、审核、发放, 确保补助对象不错不漏、应享尽享。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资金发放台账, 实行“实名制”管理, 市卫生健康部门对所辖县(市、区) 补贴对象进行定期核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 精心组织业务培训, 确保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 ,全覆盖、多层次宣传发放育儿补贴金的重要意义, 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 充分调动群众按政策生育的积极性,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本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零时至2023年5月31日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 可以适用本实施方案规定申请育儿补贴金。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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