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市卫生健康委对我市2018版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5月15日——5月2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反馈,根据反馈的内容我委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6月8日——6月1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swjwzhjdc@tj.gov.cn。
2.传 真:23337637。
3.邮递信件: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
附件2 消毒管理卫生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pdf
附件3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pdf
附件4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pdf
附件5 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pdf
附件6 职业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pdf
附件8 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pdf
附件9 中医药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pdf
附件10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pdf
附件11 爱国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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