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深入优化“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编制标准规范,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药监等部门服务流程再造优化和信息共享,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办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职转发〔2023〕1号),在总结前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基础上,我局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确保2023年11月底前“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正式运行,更好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时,为其提供可以合并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开办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设立”中的一个或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集成服务。企业也可按原渠道申请办理上述政务服务事项。
三、主要内容
包括正文和2个附件。正文分为总体目标、服务范围、业务办理规程、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附件为《“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要素表》。
(一)明确了总体目标。方案中明确2023年11月底前实施“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
(二)明确了业务办理规程。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方式提出申请。选择线上方式申请时,申请人登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一件事办理”专栏,选择“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业务办理事项,阅读办事指南,线上填写《“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选择线下方式申请方式时,申请人到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填写《“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起“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申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将各个事项所需申请材料分发流转到对应的业务审批系统,实现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的“受办分离”集成化办理服务模式。
(三)明确了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确定了健全标准规范、制定完善办事指南、统一线上申报入口、优化线下窗口设置、推动系统互联互通五项重点任务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完成时限。
(四)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破解任务难点、强化工作协调,跟踪阶段目标、积极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规范了办事指南要素。制定了《“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规范了申报须知、申请材料目录。
四、实施预期效果
“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正式运行后,办理时间可由55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10个工作日;提交的材料由44份减少至最多23份;申请人跑动次数由8次减少至仅跑0次;办理程序由4个环节减少为1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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