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3〕14号)要求,我委拟定了《广东省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请根据方案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请于9月28日前书面上报拟推荐候选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
附件:1.广东省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评估标准(广东省2023年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林洪,联系电话:020-8382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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