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财政资金结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公立医院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并制定《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以下简称《指标》)供各地使用。由于《指标》中涉及预算绩效的内容多为定性要求,各地在实际操作时仍需依照自身情况适当补充部分考核指标。同时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方法不规范、绩效评价不具体,缺乏有效操作机制,这导致了预算约束作用难以发挥。本研究基于公共品生命周期(Public Goods Life Cycle,PGLC)理论构建全面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框架,结合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案例,探讨体系内涵,为我国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绩效评价提供参考。
全周期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框架构建
PGLC包括公共品供给准备、供给实现和公共品消费三个阶段,与公立医院预算周期相对应,具体表现为:第一阶段对应预算编制和审批;第二阶段对应预算执行;第三阶段为决算审计。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绩效评价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即预算决策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如图所示。
1、预算决策绩效评价
预算决策绩效即预算编制和审批环节中所产生的绩效,该部分可设置两类指标。一是公共需要类指标,公共需要是公共组织存在的必要条件,预算决策与公共需要的匹配程度是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公共决策类指标,主要包括决策范围、决策民主化程度、决策效率、决策成本以及决策有效性等。
2、预算执行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类:一是预算收入类指标,重点考察公立医院筹资规模、结构以及效率;二是预算支出类指标,该类绩效评价应设置投入类指标和产出类指标。具体可分为满意度类;其他类,如供给质量、规模、安全性、公平性、及时性与均衡性等。
3、预算执行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类:一是预算收入类指标,重点考察公立医院筹资规模、结构以及效率;二是预算支出类指标,该类绩效评价应设置投入类指标和产出类指标。具体可分为满意度类;其他类,如供给质量、规模、安全性、公平性、及时性与均衡性等。
整合以上三阶段预算绩效评价指标,构成全周期预算绩效评价指标集。
案例研究
以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管中心”)对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为例。北京市具有医疗资源优势,医疗服务面临需求增长、居民就诊期望值增高的压力和形势,该地区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本研究所使用数据来自市医管中心2019年对22家市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结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内涵与《意见》所提出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一级指标一致,并涵盖了其中涉及预算绩效内容的所有二级指标。市医管中心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思想融入到了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中,秉持指标设置与医院发展战略相结合的理念,关注公立医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践检验结果,通过动态调整反馈,引领公立医院的发展战略建设。
小结
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约束预算执行过程,这就要求公立医院回归服务本质,专注于提供医疗服务,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全面预算绩效评价过程中,应推动医院收入结构良性调整,引导医疗服务价格向合理价格过渡,保障医院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增加公立医院可支配收入。另外,应重点关注医护比例、科室设置等资源配置型指标,推动供给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降低医生群体对于医院的依附性,为医生群体赋能,从医疗资源更合理的配置中获得系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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