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建设,是立足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着眼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聚智聚力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意见》精神,坚持面向健康中国战略、面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中医药特色优势领域、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下好中医药人才建设“先手棋”,把握中医药人才建设“关键招”,提升中医药人才建设“含金量”,谱好中医药人才建设“发展曲”,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贡献人才力量。
下好中医药人才建设“先手棋”。《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培养集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因此,要紧紧围绕培养造就中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的目标任务,瞄准中医药核心诊疗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独特康养技术等应用基础学科领域,充分发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的国家队作用,加速集聚、重点支持一流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支持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坚持围绕培育壮大领军人才队伍的目标任务,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突出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遴选引育政治素质高、实践标准强、战略眼光远、业界公认好的中医药科技领军人才;有意识分批次地发现培养、联系服务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形成战略科学人才成长梯队。要紧紧围绕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中医药行业内外、境内外交流合作,建设一批跨学科、多领域、资源共享、多方参与的中医药海外发展中心,带动培养一批多学科、多领域、多方位中医药传承创新青年人才队伍;鼓励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加快打造全产业链服务跨国公司和知名国际品牌,带动培养一批具有前瞻性视觉、国际化思维、专业性能力的中药材科研创新青年人才队伍。
把握中医药人才建设“关键招”。《意见》明确指出“统筹推进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这一举措是着力打造中医药人才建设示范区,持续激发中医药人才建设澎湃动力的内在要求。因此,要围绕强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加快中药材种植栽培、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资源普查、产品研发、产业经营等中药材产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科研院所进行战略合作,着力解决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性、前瞻性、战略性、服务性的中医药人才。要围绕加快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感染性疾病、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中医疫病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打造高水平的中医疫病防治队伍;要紧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立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高职、本科和研究生相衔接的教育体系,培养层次合理、数量充足、比例适当的中医护理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康养相关技能培训基地,加大对机构人员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相关技能培训,完善资格准入标准,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加快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观念,熟练掌握中药材产业发展方向及具体目标的产业人才队伍。要围绕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目标任务,推行产教融合培养项目,推动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向创新型、复合型、科技型紧缺人才倾斜,打通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推行医教协同培养项目,加强与科研机构、综合医院、高新技术企业等合作,建立一批高水平实践基地,打造中药种植、中药炮制、保健养生、老年护理、药膳食疗等专业技能人才沃土。
提升中医药人才建设“含金量”。《意见》明确指出“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这一举措是强基固本的具体行动。因此,要支持地方开展专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扩大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中医名医传承工作室平台建设,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展示窗口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带动培养一批中医药传承创新骨干力量,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要借助岗位提升培养项目,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以举办全脱产集中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技能技术竞赛等,补齐基层中医药人才理论知识缺乏、中医药实用技术不熟练、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强等短板,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全面启动“西学中”培训计划,培养一批“能中会西”的全科医生。要建立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倾斜政策,推进县域内中医药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对到乡镇卫生院的副高以上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建立帮扶制度,每年选拔一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帮扶,帮扶期间给予帮扶补贴;并从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选派高级中医药人才,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挂职,帮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管理和医疗技术水平。要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以及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保障基层中医药人才合理待遇。
谱好中医药人才建设“发展曲”。《意见》明确指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坚持深化改革”基本原则的重要体现。因此,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专家人才,主动倾听成长烦恼、拨开思想迷雾、破解发展阻碍,引导人才深怀爱岗敬业之志,全身心地投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要加强战略谋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统筹资源利用,建立中医药人才发展联席会制度,将中医药人才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形成中医药人才发展合力。要完善激励机制,持续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规范项目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研究平台、工作流程、服务能力、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制度体系。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将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党性原则、医德医风、学术诚信等作为政治标准,将岗位实践、工作实绩、创新实践等作为实绩标准,细化人才岗位类别,分岗位、分专业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要素和具体标准,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特色技能、传承创新等岗位,制定正向激励评价措施岗,坚持多元主体,坚持公平公正,坚持能力创新,坚持发展赋能,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统,让人才评价结果成为选拔任用的风向标,不断激发中医药人才干事创新活力。要完善奖励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激励奖励制度,对基层工作30年以上的中医药人才在职称晋升、工资绩效、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待,对基层挂职1年以上的中医药人才在职称晋升、挂职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待,对愿意到基层一线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待;并分层次对中医药人才定期给予表彰,授予名老中医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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